职务犯罪的分析及预防对策职务犯罪的分析及预防对策
望守所是羁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留所服刑职员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国家法律对上述职员实施警戒望守,加强教育,维护安全,保障侦查,起诉和审讯工作的顺利入行。 望守所监管民警天天同被监管职员打交道,常常接触的都是阴暗面,面对被监管职员扭曲的心灵和不良习性,极易受到 "污染”,可以说是一个高责任,高风险,高污染的职业。 近年来,一些监管民警因 被监管人,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从"管人者”沦为"囚徒”,教训十分惨痛。 不仅如斯,在监管流动中,监管民警任何职业道德,人格行为的缺陷,都可能危害望守所的安全,损害监管民警的职业形象,影响监管功能的正常施展。 本文旨在通过对望守所民警职务犯罪的深刻分析,提出对策,从而减少和预防望守所监管民警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一,犯罪原因分析望守所的管教职员作为国家机关工作职员,依法履行着管教职责,然而某些望守所民警面对金钱的诱惑,却逐渐地淡忘了廉洁奉公的纪律要求,抛却了准确的理想信念,其人生观,价值观也随之发生了蜕变,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 在治理监室的过程中,某些望守所民警随意殴打,体罚, 罪犯,不尊重罪犯的人格,以管人者自居,对待犯人立场寒漠,终极蜕变为犯罪嫌疑人。 望守所民警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理想信念淡化。 跟着市场经济的发铺,社会经济流动呈现出多样化趋势,面对社会上的种种诱惑,导致管教民警的"免疫力和抵挡力”也随之降低。 事业上失往追求,工作上消极以待,糊口上寻求刺激,将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和社会利益之上,在私欲的唆使下,将权力异化为捕捞私欲的工具,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理想信念淡化,一步一步滑向犯罪的泥潭。 2,法制观念稀薄。 平时不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意识稀薄,没有牢固树立公正执法的思惟观念,健忘了自己所履行的是特殊的职责。 在实际工作中,把一切向"钱”望带进执法领域,降低了廉洁自律的要求,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徇私枉法,从而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3,"特权”思惟严峻。 权力的高度集中与职务犯罪具有内在联系,作为治理监室的管教民警,可谓手握"重权”,由于每个在押人犯都有需要其照顾的地方,在"有权不用,过时作废”的错误思惟引导下,将手中的权力滥用为个人的"私用资产”,自由放任而无视权力的责任和义务,这种"特权”思惟加速了望守所民警走向犯罪的入程。 4,执法不规范。 在监管工作中执法粗暴,为所欲为地体罚, 被监管职员,其监室治理工作也不能严格按照望守所的监管划定来执行,从而造成多起 罪犯的事情发生。 5,监室治理任务过重。 在监室治理上,每位管教民警要治理2-3个监室,而监室人数多的时候有近百人,这就给管教干警带来了很重的治理任务,也增加了管教干警的压力,从而也导致了治理质量的下降。 6,从严治警的措施不够有力。 有些领导对"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的观念熟悉不深,嘴上说"硬”,实际很"软”。 思惟政治教育工作不到位,缺乏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致使有的干警长期缺乏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心保持高度一致,从而迷失方向;还有些领导碍于情面,怕挫伤积极性,对一些违纪现象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漠然处之,使违纪者侥幸心理转为胡作非为,从而导致民警的一些违纪现象长期存在而领导发现不了,有了苗头也不及时讲演,及时查处。 7,监视机制不完善。 一方面,少数领导出于"政绩”考虑,对于干警的违法违纪题目熟悉恍惚,加之受"难免论”,"难管论”的影响,步履上天然对干警失察,失管,失控,缺乏必要监视;甚至有个别领导对违法违纪的干警无原则地加以袒护和纵容,导致违法违纪正当化。 另一方面,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分要做好执法监视有一定难度,想取得理想的效果更是难上加难。 当前,监所检察监视去去是被动监视,监视的环境还不绝如人意,千丝万缕的人际关系和复杂的监管场所环境,使得监视有时只能停留在口头上或"纸上功课”,给犯罪以可乘之机。 二,预防建议及对策(一)加强检所合作,共筑思惟道德防线,从源头上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检察机关和监管单位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加强对监管干警的思惟教育,开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社会主义法管理念教育,使每个干警都牢固树立准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同心专心为民,两袖清风”,牢固地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惟防线。 (二)加强检所合作,共建监视制约机制,扎实搞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一是在切实加强思惟政治工作的条件下,要扎扎实实地开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一靠轨制,二靠治理,三靠监视。 严格轨制,严格治理,严格监视的枢纽是在监管场所内部建立健全一个整套监视制约机制,防止贪污纳贿和 被监管人等案件的发生。 二是监管机关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纪检,监察,被监管职员及其家属等的广泛监视。 增强监室治理和刑罚执行流动的透明度。 三是留意解决好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题目。 四是对违法违纪的干警要依法依纪处理,以实际步履增强群众介入监视的积极性。 从而使监管场所的监管改造工作,出产经营流动和步队治理更加规范,增强了纪律性,减少了随意性,从而防范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加强检所合作,深进推入最高检提出的"反特权思惟,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流动。 跟着"两反”教育流动的开铺,一方面要结合检所的实际情况,查找存在的题目,另一方面要深挖存在题目的思惟根源。 以期入一步增强开铺"两反”教育流动的自觉性和实践性,入一步强化"两反”教育流动开铺的效果, 从而达到预防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的目的。 (四)加强检所合作,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形成威慑效应,强化职务犯罪预防效果。 预防干警职务犯罪必需以查处为条件,查处犯罪本身是最有效的预防,是预防措施中的首要措施。 离开查处谈预防,就会失往支点和目标,各种措施就会缺乏针对性和约束力,达不到预期效果。 为此,在预防望守所民警职务犯罪工作中,要充分施展检察机关法律监视职能作用,要始终不放松打击,坚持以打促防,打防结合。 坚持有案必办,有罪必究,对监管场所干警职务犯罪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对犯罪者形成威慑效应,警示和教育其他干警,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同时,通过办案深进调查研究,找准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的易发,多发环节,摸清犯罪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入行案前,案中,案后和个案的预防工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匡助监管场所整章建制,堵塞漏洞。 "物先自腐,而后虫生”,望守所民警的犯罪事实再一次警示我们,预防犯罪比打击犯罪更为重要,这不仅是由于预防犯罪能够提前避免因犯罪而导致对社会的危害结果,而且由于预防犯罪的本钱更低,合用面更广。 而预防最主要,最基础的防线是个人的思惟,道德防线,假如第一道防线垮了,行为人必然会冲破法律,纪律的约束,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故而在新的历史前提下,无论形势如何变化,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职员,准确的理想信念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能变,牢固树立准确的理想信念,才能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自觉抵御权力,金钱的诱惑,从而达到预防职务犯罪,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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